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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明工程行

文號
40-108-09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9/05
違規日期
2019/08/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台端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彰化縣政府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台端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置廢棄物貯存場,逕自將清除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於本縣芬園鄉圳乾段0710地號之場址,案經本局108年8月5日現場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福興里福興一五八之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芬園鄉圳墘段0710地號(即GPS定位點:23.980376,120.647690)
統一編號
3891294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