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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6-05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違規日期
- 2017/02/2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2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環境影響監督作業,並於106年3月8日以中市環綜字第1060023973號函請依監督意見提供相關資料,依貴公司106年3月16(106)中安字第012號函回覆說明內容,並未於105年1月1日前完成「中美和台中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承諾之GHG改善工程,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九二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港口段347、348、349、35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