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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畜牧場二場

文號
40-107-06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6/04
違規日期
2018/05/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5月14日派員至該畜牧場堆肥舍稽查時,發現堆肥部分固液分離豬隻排泄物堆置於鄰近產業道路,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新港後段四九二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新港後段49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