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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64
- 處分日期
- 2020/12/24
- 違規日期
- 2020/10/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109年10月13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109年二仁溪流域重金屬高污染潛勢事業專案督察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之快速過瀘槽(T01-07)經常產出廢濾棉(D-0899)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勝利路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勝利路九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