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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園一廠

文號
30-106-06005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6/21
違規日期
2017/04/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使用活性碳吸附塔(T01-15),擅自將緩衝槽出流水以未經許可管線導入放流槽(T01-16),實際廢水流向與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九號
統一編號
2350961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