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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100030
- 處分日期
- 2023/10/24
- 違規日期
- 2023/04/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靠行正峰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輛(營業貨運曳引車:9*3-AJ;營業半拖車:2*-NQ)載運營建混合物(R-0503),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惟查產生源為112土拆字第00013號拆除工程(拆除執照:112土拆字第00013號,列管編號:F13B5680),依規定攜帶之證明文件應為網路傳輸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制遞送三聯單,且是日司機自陳已前往全民企業社(砂石場)傾倒2車次,其GPS軌跡顯示未有駛入再利用或處理機構地點之紀錄,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弘道街五三巷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八德路2巷2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