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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37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違規日期
- 2018/01/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月26日派員執行「南部地區石化、塗裝業空氣污染物專案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集塵灰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六街一○號及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田單六街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