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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51
- 處分日期
- 2021/01/29
- 違規日期
- 2021/01/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1月19日函敘及,位於本市大寮區光明路3段1437號(本市大寮區翁公園段3020地號)高雄市中庄國民中學報廢游泳池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2月2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9A003632-1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河邊街一一五巷三○號五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光明路3段14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