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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10
- 處分日期
- 2025/05/19
- 違規日期
- 2025/04/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1.稽查時現場未作業,現場有3座砂石堆置場,一座卸料口、二座砂石洗選機,座落在麥寮鄉吉安段7-13地號上述地號屬農業用地,堆置區1.丈量堆置體積長:34.2公尺,寬:55.6公尺,高:5公尺,體積:3169.2立方公尺,堆置區2.丈量堆置體積長:34.2公尺,寬:49.9公尺,高:1.8公尺,體積:1023立方公尺。堆置區3.丈量堆置體積長:13.38公尺,寬:12.75公尺,高:4.6公尺,體積:359.3立方公尺,總共堆置區1+堆置區2+堆置區3=4552.5立方公尺,已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環境部公告第5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2.查該場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吿發並立即停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新吉村新吉路二五之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吉安段7.8.9.10.11.12.1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