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昇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昇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2001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2/11
違規日期
2020/01/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核准之產品用途為蒸氣鍋爐燃料使用(核准字號:H10403090006),惟依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月15日查核結果,發現於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352巷口以貴事業產出之再利用產品(木屑)用作土地整治用途,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統一編號
2917104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