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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0/04/14
- 違規日期
- 2020/03/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電表讀數與水電表操作紀錄登載不符,未確實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讀數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請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5月15日前),檢具109年3月18日起至提送日之電表操作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永靖鄉竹子腳段竹子腳小段二二七地號、阿媽厝段阿媽厝小段一四之四五地號竹子村竹后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永靖鄉竹子村竹後巷6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