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峯美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2002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2/12
違規日期
2019/12/3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2月31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梧棲區經三路25號廠區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貯料倉附近之空氣污染物未有效收集致白色粉末逸散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經三路二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經三路25號
統一編號
869824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