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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11
- 處分日期
- 2022/02/14
- 違規日期
- 2021/07/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后里資源回收廠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本局空噪科於110年7月30日至現場執行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以下簡稱CEMS)數據分析查核作業,經重新分析CEMS原始數據發現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有邏輯判斷之缺失,依據后里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所提供之原始監測數據(107年1月1日至109年5月31日期間氯化氫1分鐘數據)及審酌后里資源回收廠所提陳述意見內容,重新判斷氯化氫一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之累積時間超過兩小時之日期如下:排放管道(P001): 107年12月15、19日、108年5月24日、108年7月13、14、17日、108年8月5日、109年2月8、16日。排放管道(P002):107年1月5日、107年4月21日、107年6月8日、107年10月22、24日、108年7月10日。綜上,排放管道(P001)共計9日及排放管道(P002)共計6日氯化氫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27ppm)之累積時間超過2小時,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9000元整,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何成里文心路二段五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舊社里堤防路五五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