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泰發畜牧場
- 文號
- 30-110-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2/03
- 違規日期
- 2020/11/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7,3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63-1號從事畜牧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75-07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2,260mg/L(限值:150mg/L)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932mg/L(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臺端已於110年3月19日未具文號函檢附完成改善佐證資料,並經本局110年3月29日複查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8.6mg/L(限值:150mg/L)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1mg/L(限值:80mg/L),均符合放流水標準,本案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3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六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六三之一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