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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工場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09-02004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14
違規日期
2019/12/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6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該公司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業(本市湖內區民族路501巷8之1號),現場將所產生製程廢水,經過簡易攔污柵就逕行由廠區內溝渠再沿箱涵排放到廠外道路側溝,經採取上開廢水,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76.2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生化需氧量280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化學需氧量9010 mg/L(標準限值100 mg/L)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上述廢水逕行排放,未妥善處理,已明顯污染水溝,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80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民族街五○一巷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民族街501巷8-1號
統一編號
2853490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