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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3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3/04
- 違規日期
- 2023/08/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8新北市廢甲清字第0030號),所許可之清除車輛(車號:2H-**)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經查發現該清除車輛未依規定申請完成裝置GPS。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七)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一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1-2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