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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20011
- 處分日期
- 2018/12/10
- 違規日期
- 2018/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二林鎮中西里二城路9、13、15號,從事收受廢塑膠進行粉碎再利用,惟貴公司未具該項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另廢塑膠貯存場所未保持清潔完整,並有飛楊、逸散之情事,案經本局於107年10月17日現場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廢塑膠貯存場違規部分限期於108年1月25日(星期五)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東興里二林巷二○八弄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中西里二城路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