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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22
- 處分日期
- 2022/03/25
- 違規日期
- 2020/1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1段788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日進行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硫氧化物濃度校正值為66ppm(排放標準:硫氧化物50ppm)、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141ppm(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興工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1段7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