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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14
- 處分日期
- 2020/08/10
- 違規日期
- 2020/06/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民生街193巷48號,於住家旁倉庫設有2座桶槽,稽查時槽內分別儲存約8公秉及13公秉之廢潤滑油,吳○○(即代表人林綉玉之夫)表示係至汽車保養廠、機車店收購再運回住家後打入桶槽,靜置沉澱後以燃料油販售。經查貴公司未具再利用資格從事廢潤滑油再利用,不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編號五十、廢潤滑油再利用管理方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民生街一九三巷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民生街193巷4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