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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20007
- 處分日期
- 2021/12/03
- 違規日期
- 2021/09/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8路200、202號設廠(台中工業區二廠)從事電池基(極)板製造業,本局於110年9月28日11時25分及11月8日14時1分派員前往上述地點稽查,經查該廠作業區之燃燒機於110年9月28日早上因供油閥門異常導致供油量太大,造成柴油燃燒不完全產生粒狀污染物(黑煙)經由頂樓排放管道散布至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八路二一○號六樓之六、之七、之八、之九、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8路200、2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