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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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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70057
- 處分日期
- 2019/07/12
- 違規日期
- 2019/06/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9日派員督察,查核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廢豆渣產出、貯存情形,貴公司表示每日平均約產生5~6公噸廢豆渣,當日督察時發現廢豆渣已產出16桶約2.5公噸,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產量平均每日大於一公噸以上,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五三之一、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永樂街二巷5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