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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總廠

文號
20-111-10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0/13
違規日期
2022/07/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8號從事鍋爐發電程序(M05),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121-03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人員於111年7月20日稽查發現,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M05)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排煙脫硫塔(A012)於塔底、塔中、塔頂等3處各設有壓力計,貴廠確認排煙脫硫塔(A012)設置時即有該3處壓力計,並以塔底壓力值減去塔頂壓力值為壓降值,據以判斷是否符合許可壓降值60~200mmH2O,惟查核時塔頂壓力計與塔底壓力計異常,出現無水柱情形,無法監測實際壓降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12年1月1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2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統一編號
8576623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