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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30063
- 處分日期
- 2021/03/30
- 違規日期
- 2021/01/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1月20日派員執行空品應變稽查,發現貴公司鋁二級冶煉程序(M01 )之沉降室(A003)廢氣入口溫度40度,未達許可核可範圍(60度-150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五四巷二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五四巷二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