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名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7-030018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3/23
 - 違規日期
 - 2018/03/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維持正常運作(經查貴公司許可之清運車輛(車號:003-R3、26-EH、38-F5、39-F5、863-BT、905-BT、AAB-319)裝置GPS於107年2月11日至107年2月17日(第7週),未依規定於該周之次周五前上、網做周確認已違反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四段九十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4段99號2樓
 - 統一編號
 - 9732860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