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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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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0/04/20
- 違規日期
- 2020/02/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2月25日13時45分派員於本市岡山區大德一路318號後方空地稽查時發現貴工程行於該址空地露天燃燒廢棄物(垃圾),致產生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大氣中(現場已排除水氣干擾),造成空氣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大仁北路一二一巷二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大德一路318號後方空地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