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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4-040032
- 處分日期
- 2025/04/24
- 違規日期
- 2025/03/24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本市五福三路與自強二路(星峰匯建案工地)(前金區榮復里文東段1060、1064、1067地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114年03月24日22時56分至23時04分現場工地正進行連續壁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七九之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與自強二路(星峰匯建案工地)(前金區榮復里文東段1060、1064、106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