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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6-08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8/01
- 違規日期
- 2017/06/3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6月30日於貴公司抽出地下水之處理設備放流處採集水樣送驗,經檢測結果放流水化學需氧量達179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定之「正佑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第2次變更計畫)(定稿本)」內容實施,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健民里仁化路二二一巷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21巷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