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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24
- 處分日期
- 2021/10/18
- 違規日期
- 2021/09/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一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9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一般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C-0301有害事業廢棄物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南海里南海街九九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里中山路五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