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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畜牧場

文號
30-106-08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8/09
違規日期
2016/04/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命台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9月15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另檢具自違反之日(105年4月19日)起至提送改善文件日止水電表操作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芳興段一九九、二OO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路平村路平路33-1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