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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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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4/10
- 違規日期
- 2024/02/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依據環境部113年2月21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9次會議之直播存檔,有關貴公司鹽水廠經環評大會上簡報內表示硫氧化物實際排放量111年22.3噸/年,惟全廠區之許可排放量僅11.3噸/年,查環境部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暨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簡報內容所述無誤,查貴公司空污費計算基準以及操作許可證計算基準皆為檢測報告,比較結果為申報量大於許可排放量,SOx實際排放量與現有許可證SOx核定排放量不符,違規事實明確,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裁處,有相關資料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期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
另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空白格式1份限改日期:11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汫水里溪州寮3之10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