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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3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3/07
- 違規日期
- 2016/12/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現場查核時,冷卻水塔已故障未使用,且於調勻池旁發現有地下水轉化反沖洗水及一地下水清洗管線匯入調勻池。2.該公司提送全興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之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定期申報表資料,其申報水量均已超出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登載內容1000CMD。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並限期106年6月9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完成變更或恢復原許可並提具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