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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2/11
- 違規日期
- 2024/10/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2X-LX於2024/10/9下午02:55:52在台61線南下出口十份交流道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1月13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1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大成路一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大成路一一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