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6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6/12
- 違規日期
- 2025/01/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14年1月23日18時18分派員至龍安中排水稽查,發現遭白色廢水污染,水體混濁,本局續於114年1月24日13時45分派員沿上游巡查,查獲貴公司廠區後方排放口為污染源頭,據廠區人員獲悉工廠係從事零件加工業,114年1月23日有進行大掃除,清洗機具及廠區地面,惟上述行為未做好相關防制措施,致廢水自廠內地面洞口及雨水排流出污染周界水溝(屬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向上路九段三二一巷二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龍安中排水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