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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運祥畜牧場

文號
20-113-080008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8/22
違規日期
2024/02/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於貴牧場周界外發現明顯豬屎異味,遂於周界下風處執行異味採樣程序,檢測結果為67,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農業區標準限值5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房南段八五九地號,房南段八六六地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房南段859、866地號
更新時間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