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卿家二期管理委員會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卿家二期管理委員會

文號
45-106-08000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8/31
違規日期
2017/07/12
違反法條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月11日、3月14日及4月12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發現未符合規定,並分別以106年1月24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07879號函、3月20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27942及4月20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39503在案,又於7月12日派員查核垃圾分類未符合規定並於7月17日市環廢字第1060077061號函請陳述意見在案,貴社區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4次。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大英街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大英街三○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