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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3/29
- 違規日期
- 2020/08/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未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109年8月29日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商號將收受委託清除之建築工程廢棄物(包含廢木材、廢水泥袋、廢太空包及數十袋垃圾等)載運堆置於官田區官田段543-4地號及鄰近等土地內,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官田里二二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官田里228號對面空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