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亞洲高級餐旅職業學校
- 文號
- 41-112-10041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違規日期
- 2023/09/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校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或容器)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大成路一段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大成路一段5號臺南市亞洲高級餐旅職業學校回收室外
- 統一編號
- 06480028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