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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0/11/09
- 違規日期
- 2020/09/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71,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鹽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23日派員稽查,當日天氣晴未下雨,發現廠內道路抑塵灑水所產生之廢水流入雨水溝,逕由RD11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經查該公司RD11閘門未開啟但有破裂且未立即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致疏漏廢水,於RD11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現場檢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pH檢驗值9.2,標準值6-9)。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16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汫水里溪州寮三之一○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