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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文號
23-103-08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8/27
違規日期
2014/07/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大義街C8C9倉庫
統一編號
7621141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