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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3/01
- 違規日期
- 2021/12/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地區第1-2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現場進行拆除作業中,惟於施工區未有效灑水致引起塵土飛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原路五五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環路一段及環漢路二段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