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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養豬場

文號
30-108-080018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8/12
違規日期
2019/03/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水田養豬場,裝置獨立專用電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記錄者,未能出示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八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段瑞樹坑小段159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