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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2-110071
- 處分日期
- 2023/11/28
- 違規日期
- 2023/11/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10月11日在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地磅站進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100年4月出廠(第4期車)的2*6-TZ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2年11月28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2年11月8日至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中壢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一三九巷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自強二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