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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安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5004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5/30
違規日期
2022/04/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6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稽查時作業中,查生產製程如下:原料(異丁醇及聚乙烯醇縮丁醛(PVB)>經秤重依照客戶比例調配>攪拌機(2台)>混合研磨(10台)>稀釋(以水或是清油)>成品(印刷油墨),貴公司係從事印刷油墨之生產者,並於110年11月26日工廠登記,故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一類「印刷油墨製造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命貴公司印刷油墨製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環區西路二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環區西路280號(勇安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69223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