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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90016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違規日期
- 2017/05/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6月~107年3月例行性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3月~107年1月),發現貴事業承攬三元宮主任委員:藍聰熙-廟宇新建工程未上網申報106年5月~106年12月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及整地、基礎及結構工程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5)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和睦路一之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段二一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