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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24
 
            
            
            
                
- 處分日期
 
                - 2025/02/21
 
            
            
                
- 違規日期
 
                - 2024/08/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以鋁合金為原料,經裁切、CNC車床、水洗、拋磨、噴砂等程序,進行金屬製品製造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基本工業,經查將經CNC車床加工後之半成品進行水洗程序後所產生之作業廢水,經沉水馬達及管線回收至2F貯槽內進行沉澱,再以重力流方式輸送回水洗機台循環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文件而貯留廢水。
 
            
            
                
- 裁處書主旨
 
                - 自114年02月2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及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六六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66巷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