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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7/07
- 違規日期
- 2017/05/14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5月14日接獲民眾陳情至本縣竹北市新工五路93巷口對面現場稽查,發現貴工程行所屬清除之車輛(車號:717-R9)(清除許可證字號:105桃廢清字0957-1號)停放於上揭位址,清除車輛槽體內水肥溢漏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仁美里仁美二街一一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新工五路93巷口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