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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4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5/03
- 違規日期
- 2017/04/06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6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已封閉復育之綠潔第一類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綠潔掩埋場)委託挖土機進行整地時,致西側及南側邊坡廢棄物裸露,本局是日已命其立即停止整地;惟本局另於106年4月6日稽查時,發現西北側上方及北側邊坡亦有廢棄物裸露,明顯未停止整地工作,並再導致廢棄物裸露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番子寮路二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番子寮路二四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