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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3/05
- 違規日期
- 2023/12/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土地上及廠房剩餘料品整理,惟現場土地堆置廢塑膠桶、廢三角錐、廢塑膠管、水泥塊、碎石磚等營建混合物之貯存區有散落地面之情形,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港口里港口三四九之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光榮段763、764、766、778、779、780、78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