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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9-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0/10/22
- 違規日期
- 2020/07/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1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廠址: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一路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陳○○於107年3月起因故無法執行業務連續達15日以上,貴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府備查並於期限內完成核定設置,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1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1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0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一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