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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8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8/07
- 違規日期
- 2023/07/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濁幹線(28K+494~32K+804)改善工程-第三工區」(管制編號:P112PH6002-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2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未採行防制措施,本次查核缺失點數共:3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興華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濁幹線(28K+494~32K+804)改善工程-第三工區)工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